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激励广大学生立志成才、奋发有为,根据《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生荣誉奖评选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青科大字[2024]84号)要求,校区决定开展首届“十大优秀学生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宗旨
通过选树和表彰在思想品德、学业成绩、科技创新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代表,展现校区学子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,营造“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”的良好育人氛围,引导全体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
二、评选范围
高密校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满足《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生荣誉奖评选管理办法(修订)》文件规定的参加荣誉奖评选的基本条件;
2.恪守社会公德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集体,身心健康;
3.崇尚科学,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,入学后至少获得一次一等综合奖学金,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;
4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,热心为他人服务,表现突出,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;
5.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。
四、组织机构
成立高密校区首届“十大优秀学生”评审委员会,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,负责活动的组织、审核、评议,并最终确定人选。
五、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
评选工作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按照以下程序进行:
1.宣传发动与组织推荐(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):
各年级、各系广泛宣传评选通知,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与。各年级在广泛征求意见(包括班主任、任课教师、同学等)的基础上,严格按条件进行初选推荐。二年级可推荐5人,三年级可推荐9人,四年级可推荐6人。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10月23日下班前,将推荐表(附件1)、个人事迹宣传海报及文字内容(要求见附件2)、候选人汇总表(附件3)、1张生活照(近照,像素800*600)、宣传视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03114@qust.edu.cn,逾期未报送的,视为主动放弃推荐资格。
2.资格审核(2025年10月24日):
评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的资格及提交材料的完整性、规范性进行审核。审核不通过者,不列入后续候选名单。
3.宣传展示(2025年10月25日-10月30日,具体时长另定):
评委会办公室对通过审核的候选人,通过校区官网、微信公众号、宣传栏等平台进行线上线下同步事迹展示。让广大师生了解、学习候选人先进事迹。视频材料分两段录制,以“视频1/2+年级+姓名命名”。视频制作要求:高清1920*1080横屏拍摄,格式为MP4;视频1为个人学习生活等展示,时长20s内,视频2为竞选十大优秀学生宣言,时长7s内;视频里面姓名和班级的标签由学工统一剪辑设置。
4.答辩评审(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:
组织现场答辩会。每位候选人需准备PPT进行个人陈述,时长不超过5分钟。PPT首页须包含不超过80字的“推荐词”(参考附件4模板)。
由校区领导、系主任、辅导员老师、优秀班主任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团进行现场提问与评分。现场答辩成绩按一定权重计入总成绩。
5.综合评议与结果公示:
评委会根据候选人的现场答辩成绩、综合表现等进行综合评议,最终确定高密校区首届“十大优秀学生”拟获奖名单。拟获奖名单在校区范围内进行公示,广泛征求意见,接受师生监督。
6.表彰宣传:
对公示无异议的当选学生,由校区行文表彰,授予高密校区首届“十大优秀学生”荣誉称号,并颁发证书及奖品。
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“十大优秀学生”的先进事迹,充分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。
择优推荐1-2名学生参加学校“十大优秀学生”评选。
六、评选要求
1.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年级、各系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,将其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推进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,精心组织,认真落实。
2.严格标准,规范程序。要坚持“优中选优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,确保候选人的先进性和代表性。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,确保环节不漏、步骤不减。评选过程要公开透明,主动接受师生监督。
3.树立典型,扩大宣传。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,加大对优秀学生事迹的宣传力度,用身边人、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学生,努力营造学习榜样、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。
七、联系方式
本方案具体由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。
联系人:张心凤
联系电话:17852362389
附件:
1.高密校区首届“十大优秀学生”候选人推荐表
2.个人事迹材料及宣传海报要求
3.高密校区首届“十大优秀学生”候选人汇总表
4.PPT推荐词参考模板
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
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